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等制定,旨在促进全自动运行系统运营管理与技术协同,保障安全与服务。
术语:对全自动运行系统、车门对位隔离站台门、站台门对位隔离车门等 15 个术语进行定义,如全自动运行系统是通过多专业集成协同实现无司乘人员干预自动运行作业的系统。
运营时列车应有人值守,系统正常自动运行,异常时可自动或人工恢复,确保全寿命周期功能可靠。
各专业系统具备监测等功能,关键部分遵循故障导向安全原则,线路运营前明确适用条件,组织架构等应与系统适配,健全客运服务体系,明确自动化区域及隔离措施,规定年度运营关键指标。
信号系统:具备多种驾驶模式及众多功能,如唤醒、休眠等,与车辆、综合监控等系统有严格接口及信息交互要求,满足相关规范,人机界面有新增显示元素要求。
车辆:适应全自动运行,具备 FAM 模式等功能,有唤醒、休眠、远程控制等具体要求,设置司机室,蓄电池等满足供电和监测需求,控制中心和车辆基地具备车辆监控功能,采取冗余等可靠性措施,满足地铁车辆运营规范。
通信系统:控制中心设置无线、有线调度台,车站和列车有相应通话功能,广播、视频监视等子系统满足功能要求并反馈信息,符合通信系统运营规范。
站台门系统:监视状态并按信号指令开关门,就地控制盒有操作和旁路开关,具备与车门对位隔离及间隙探测功能,满足相关参数和防护要求。
综合监控系统:适应全自动运行,监视相关状态并图形化显示,在多种情况下提示报警和联动视频。
乘客服务系统:可独立配置或整合,具备信息发布等功能,与行车系统交互信息。
其他要求:土建等设施和设备系统应适应全自动运行,SPKS 设置及安全防护有详细规定,车辆基地有相关设施设备设置要求。
系统集成:系统集成协米乐智能科技调商负责全生命周期系统优化,工作团队有人员要求,在各阶段承担相应工作,如需求规划阶段参与编制文件、确定参数等,综合联调阶段审核测试用例、参与测试等,试运行及运营阶段参与测试演练、推动整改等。
基本要求:具备适配的组织管理架构等,规章制度明确操作和应急米乐智能科技规则,行车组织有统一指挥,应急处置遵循远程和就地结合原则,规定 FAM 模式退出情况,开展风险辨识与管理。
岗位设置与职责: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列车司机、行车调度等岗位主要职责,人员需持证上岗并接受专项培训,建立技能保持和提升机制。
正常情况行车规则:以 FAM 模式完成运营各环节,包括运营准备、唤醒休眠、车辆基地和正线运行等作业,各环节有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调度员需确认报警并处置。
非正常情况行车规则:针对多种非正常情况制定处置规则,如设备故障、区间疏散等,不同设备故障和场景下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和恢复运营。
客运服务规则:完善客运服务制度和流程,规范乘客服务诉求处理、信息发布等工作,加强安全宣传和服务分析。
附则:既有线路不满足规范的应管控风险并改造,鼓励探索解决全自动运行技术瓶颈和短板。同时,文档有附件对车载信号、ATS 子系统、车辆监控人机界面的新增全自动运行显示要求进行说明,包括功能布局和各显示区域的具体图标及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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